院属各系室:
根据教务处发布的“开云网页版,开云(中国)官方开展燕山大学第四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暨省级“五个一批”课程思政建设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申报工作。
一、示范课程申报条件和推荐指标
(一)申报条件
1.申报的示范课程至少经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示范课程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充分融入课程思政目标,有机融合思政教育元素,教学理念先进,教学设计合理,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教学手段灵活,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课程评价办法科学,学生评教结果优秀,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具有较高水平的展示成果。
2.示范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入选示范课程的主讲教师和团队同时认定为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不再单独申报。
3.主讲教师为专任教师,申报省级示范课程主讲教师需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和5年(含)以上本科教龄,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教学能力突出,长期从事一线本科教学工作,主讲示范课程2年(含)以上,能够准确把握课程思政建设方向和重点,积极开展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申报校级示范课程主讲教师需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和3年(含)以上本科教龄,其他条件与申报省级示范课程主讲教师要求一致。
4.教学团队长期致力于课程思政建设,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人员结构合理,教研机制完善,在课程思政理论研究、资源建设等方面有突出成果。团队负责人和成员均为专任教师,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高尚的师德师风和较高的课程思政教学水平。其中申报省级示范课程团队负责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和10年(含)以上本科教龄;团队其他成员不超过5人(含),具有讲师(含)以上职称和5年(含)以上本科教龄。申报校级示范课程团队负责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和5年(含)以上本科教龄;团队其他成员不超过5人(含),具有讲师(含)以上职称和3年(含)以上本科教龄。
5.同等条件下,获省级课程思政竞赛一等及以上奖励的优先考虑推荐省级示范课程;获校级课程思政竞赛一等奖励的优先考虑推荐校级示范课程。
(二)推荐指标
1.每个学院推荐最多3门第四批校级课课程思政示范项目。
2.每个学院从各学院前三批校级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和本批推荐的课程中再择优推荐1门课程参加省级示范项目申报。
3.已获批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项目不再参与推荐。每位教师最多参与一项申报项目。
二、本科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要求及条件
(一)申报条件
鼓励各教学单位独立或联合建立本科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1.示范中心聚焦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发展定位准确,育人理念先进,建设特色鲜明,基础条件完备,运行机制良好,经费保障有力,能够高水平指导和推进学校课程思政建设。
2.示范中心负责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和5年(含)以上本科教龄,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具有3年(含)及以上课程思政一线教学经验以及较为成熟的理论研究成果,示范中心配备了专职为主、专兼结合的工作队伍,人员数量和结构合理,满足课程思政理论研究、教学设计、分享展示、培训研讨等活动需求。
3.示范中心指导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专业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经常性组织教师交流、观摩和培训,建成了一批优质课程思政资源库和宣传展示数字化平台,建立科学的质量评价体系,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课程思政经验做法和高质量研究成果。省级示范中心至少有1门省级(含)以上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近三年立项5项(含)以上省级课程思政教学改革项目;校级示范中心至少有3门校级(含以上)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近三年立项10项(含)以上校级课程思政教学改革项目。
(二)推荐指标
除马克思主义学院外,每个学院最多主持申报1个课程思政示范中心。
三、提交材料要求
预申报的老师请于9月28日前报送如下材料:
1.《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推荐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签字盖章,一式1份);
2.《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名师和团队申报书》(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8份);
3.《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1份);
4.《燕山大学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书》(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8份)。